台湾服贸协议大致什么内容?
第一条为了发展大陆与台湾地区间的贸易维护海峡两岸正常的贸易秩序促进海峡两岸经济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陆与台湾地区间的货物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以下简称对台贸易)。
第三条从事对台贸易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是对台贸易的主管机关。有关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对台贸易工作。
第五条依法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其经营范围内与台湾地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进行对台贸易。
第六条对台贸易合同以及货物上不得出现违反一个中国原则的字样和标记不得出现有碍祖国统一的内容。
第七条对台贸易的货物及其包装上需要标明原产地的台湾货物及其包装上应当标明原产地为台湾大陆货物及其包装上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用中性包装。
第八条间接进行对台贸易的应当通过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登记注册的工商企业进行。
第九条大陆货物经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转口、转运至台湾地区的应当遵守国家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贸易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对台贸易中涉及国家统一、联合经营或者总量控制的商品以及许可证、配额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进出口的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对台贸易的货物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照优惠税率征收关税并依法征收进口环节的税收。
第十二条对台贸易中发生纠纷时由当事人通过协议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国的仲裁机构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大陆与台湾地区间的小额贸易适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发《对台湾地区小额贸易的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对台贸易中的有关事项本办法未作规定的参照国家有关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的规定执行。
为什么西方世界有“去全球化”潮流?
所谓的“去全球化潮流”是一个假命题不仅是对全球化趋势的误解也是对国家自强的误解。
全球化的推动力是科技进步下的生产力提升推到资源和人员在全球范围内优化配置主要是经济层面的全球化。尽管有些传统上属于国家的管理职能也在全球化的推动被下放但是这根本不同于政治权力的全球化。政治权力没有、也不太可能全球化。目前经济全球化的动力不仅没有弱化还在不断增强人工智能的发展进水进一步推动全球化进程。
美国等西方国家致力于国家自强退出一些全球化组织本质上不是去全球化(不排除对全球化进程产生扰动)而是使自己更健康的参与全球化进程更好的引导有利于自身的全球化路径。例如美国大规模减税必将引导全球资本和产业流向美国这是在引导全球化走向不是去全球化。
近年来全球国家的碎片化进程也不是逆全球化。国家碎片化进程遵从另一个逻辑:随着人权观念和主权观念的持续觉醒个人原来越政治自主国家和族群日益寻求政治独立所以会有越来越多的组群寻求并实现独立并以更小的政治单元参与到经济全球化进程之中。库尔德、苏格兰、北爱尔兰、魁北克、加泰罗尼亚等地的独立运动不是偶然现象会愈演愈烈。
经济全球化、民族自强化、政治碎片化三大趋势遵从各自的逻辑将继续发展下去在可见的将来不会中断。
为什么骂阿信?
阿信本来哭就是因为人人不相信人!阿信根本没有错!只是他们以为阿信反服贸协议!其实是阿信反服贸的黑箱!根本不是阿信的错!回答:就应该是服贸吧!
标签: 反服贸事件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