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坤夫妇先后喝下了百草枯,这种剧毒农药可在短时间内致人死亡。孙某坤经抢救无效死亡,她的丈夫梁某华几日后去世。在病床上,梁某华曾向村民们交代了自杀的原因:他们夫妻二人将村民的存款拿去投资,但失败了,“感到羞愧,觉得对不起大家。”
孙某坤曾是河北赵县大安六村的信用社代办员,喝百草枯前,她与丈夫将村里300余位村民1300余万存款挪用,“最终投资失败”。这个消息令大安六村的村民们陷入焦虑。孙某坤夫妇死后,留给村民的是一叠不被信用社承认的红色存款凭条和一笔不知去向的千万存款。
赵县农村信用联社否认了孙某坤“代办员”的身份。村民则质疑既然已撤销其身份,为何孙某坤家还有代办站的公章以及相关的制式凭条。如今,村民手中印有“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储蓄存取凭条”抬头字样的票据,成了废纸一张。
↑孙某坤曾出具给村民的存款凭条
赵县公安局一名经侦办案人员告诉储户代表,目前无法证明孙某坤与赵县联社的关系,“如果孙某坤确实和信用社有关系,法院可以判(信用社承担)民事责任。”
而赵县联社的相关工作人员则一直以事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为由,拒绝回应任何问题。
代办员与丈夫喝下百草枯先后死亡千万元存款无法提取
2020年9月下旬的一天,信用社代办员夫妻在家喝农药自杀的消息打破了河北赵县大安六村的宁静。据该村前任党支部副书记梁某焦介绍,这对夫妻名叫孙某坤与梁某华,其中,孙某坤还是当地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下的驻村代办员,20多年来一直在村里为村民办理金融业务。
“孙某坤家就在村里,很近,能随时支取,而且村民们的粮食补贴、养老保险也能在她那支取,所以村民基本都把钱存在她那。”梁某焦说,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村里就有村民以农村信用社代办员的身份在家里办理存储业务,而孙某坤则是在1992年接替同村村民梁某民后正式成为的驻村代办员,“她父亲以前是镇上的农村信用社主任。”
↑大安六村村民在孙某坤处办理的手写存折本
在周边村民的印象里,孙某坤和梁某华均是朴实地道的农村人,“孙某坤在家办业务很负责,支取存款从没推脱过,梁某华在家务农也很勤奋、上进。”据村民介绍,两人还育有一儿一女,“女儿很早就出嫁了,儿子倒是结婚生子后跟着夫妻俩住。”
对于夫妻俩的死亡,村民们感到十分诧异,“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自杀,有说是夫妻吵架的,也有说是负债太多承受不了的。但在事发之前,看不出端倪。”
梁某焦向红星新闻记者回忆,得知孙某坤夫妻自杀的消息是在2020年9月15日二人在家服农药的几天后,“他们家亲戚突然找到村委会,说他俩在家喝了百草枯,已经被送到石家庄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情况并不乐观。还说村民之前在孙某坤那存的钱可能已经取不回来了。”
梁某焦说,平时大家去孙某坤那取钱,都是随时支取,偶尔也有她去信用社汇报业务时被耽搁一两天的情况,“所以那几天,根本没人因为一时取不到钱而想到她已经出事了。”
孙某坤夫妻自杀的消息传开后,感到不安的村民开始拿着之前孙某坤给的存款凭条到镇上的信用社营业厅去取钱,却被工作人员告知“你们在哪办理的就去哪里支取”,但当时孙某坤已经出事无法办理业务。
“很多村民等着取钱买化肥,一些老人还等着取钱买药治病……没办法大家只能借钱生活。”不少村民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孙某坤出事后,他们因为取不出钱,生活被迫按下暂停键,每天在焦虑中等待消息。据大安六村村民们事后统计,该村有346人在孙某坤处存了13602526.04元。
↑大安六村村委会门外的金融站牌匾
此事的影响还波及周边村子。“我们这基本每个村子都有一个信用社的驻村代办点,大家也都是把钱存到代办员的手中。”梁某焦说,孙某坤出事后,其他村子的人知道后,害怕了,就都去找代办员取钱,好在钱都能取出,尚未听说有其他代办员挪用或是拖欠存款不给的。
“前段时间很多人都在找代办员取钱,都害怕出事。”一名大安四村的村民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现在仍有代办员在家办理业务,但他们已不再称自己是赵县农村信用联社的代办员,一些从前挂在门口的标志牌匾也被取了下来。
信用社称2006年撤销代办员村民质疑为何存在14年
代办员出事后,之前的存款为什么信用社取不出来?这些存款又去了哪里?大安六村村民们决定向警方报案。据大安六村前任村主任梁某彬称,他们在报案后,赵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介入调查,并告诉他们上述存款里有300万被孙某坤给贷了出去,另外有500万被她儿子梁某某拿去网络赌博,剩下的500来万尚未查出去向。
此外,大安六村村委会成员们也赶到医院里找孙某坤夫妻询问情况。“去了医院后,孙某坤已经死了,她丈夫梁某华还活着,坐在病床上告诉了我们一些情况。”梁某彬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梁某华在谈及此事时,曾说村民的存款被他们拿去投资,但是失败了,“他还说自己对村民们感到羞愧,觉得对不起大家。”
↑梁某华在病床上向村民代表称存款被他们拿去投资,“但是失败了”
在一段梁某华坐在病床上的问答视频里,红星新闻记者看到,梁某华说妻子孙某坤一直与信用社有来往,是赵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赵县联社”)下属赵县大安第六代办站的代办员,所使用的印章和手章是由赵县联社刻制和发放。
梁某华还表示,赵县联社对代办员有纪律要求,孙某坤需每月到赵县联社汇报工作,按时提交报表,赵县联社则根据孙某坤完成的存款任务发放报酬和提成。
经村民整理,由梁某华签字、按手印确认的所说内容还提到,“以前有信用社执照后来无,有信用社的真实单据”,“家里可能有以前信用社的存单和存折”等。
对于为何信用社里取不出大家的存款,部分村民称,警方办案人员向他们给出了赵县联社的解释,“信用社告诉警方,他们在2006年就已经按相关政策要求撤销了孙某坤的代办员身份,还发过公告,孙某坤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与信用社无关。”梁某彬说,对于这样的解释他们并不接受,且从始至终他们都并未接到或是看到过信用社所说的公告,更没有任何人曾到村里与储户办理过存款手续的核对交接。
↑村民代表根据梁某华所说整理成文字,由梁某华签字、按手印确认
曾在孙某坤处办理了存款业务的村民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无孙某坤在自己家里专门设置了一个工作间,里面的装修与信用社异,“每次去她那存取钱,走的流程也和信用社一样,先和她说要办什么业务,然后她会按照储户提供的金额和身份证,通过电脑打印在‘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储蓄存取凭条’上,再把凭条给储户签字确认,最后再出具‘河北省农村定期储蓄存单’,加盖‘大安第六代办站公章’。”
“如果说孙某坤2006年就不是代办员了,为什么她家还有代办站的公章,还有相关的制式凭条,还能在后面这些年继续办理相关业务并留有信用社的大量存款回单?”村民梁某永说。
↑孙某坤家中的代办点照片
此外,梁某永告诉红星新闻记者,2016年,赵县联社曾联合县政府成立“大安六村金融工作站”,其成员包括信用社的正式工作人员王某伟,以及代办员孙某坤。“这牌子后来一直挂在村委办公室门外,而且孙某坤作为工作站的成员还是赵县联社指定的,原因是她是赵县联社下属赵县大安第六代办站的代办员,协助信用社开展工作。”
在大安六村村委会处,红星新闻记者看到了梁某永所说的牌子,上面不仅贴有相关人员的照片,还有对应的职务与联系方式,其下方还注有相应的单位,即赵县人民政府和赵县农村信用联社。“撤销一事,我作为村里的干部从未听说过,否则当时就不会同意他们挂。”梁某彬说,牌子上的其中一名成员就是他自己,当时赵县联社来挂牌子时只说是宣传金融工作,并未提及其他。
↑大安六村村委会门外的金融工作站牌匾及相关介绍(左下为孙某坤)
警方曾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银监会办事处:信用社有责任会问责
4月7日,红星新闻记者随大安六村的几名储户代表来到银监会赵县办事处、赵县联社,以及赵县公安局,询问事情的进展。
银监会赵县办事处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2008年时,当地就曾发生过一起类似事件,事发后当地政府、公安局、法院等多个部门进行了入户宣传,呼吁老百姓到正规金融机构办理业务,“确实是入户宣传了的,如果有不知道的就需要去具体查是谁负责宣传的那个村子。而且当时每个银行都签署了承诺书表示已撤销了下属的代办点。”
该工作人员还说,对于银行业务往来中,一些时常进行大批量存取业务的客户需要重点关注,并要求银行进行上报,“但像孙某坤这种的我们并没有接到过报告。没报告的,我们就认为没有。现在大安六村这个事需要警方去调查,如果信用社有责任,我们回头会去问责。”
但红星新闻记者在询问多个大安六村村民后,却被告知,他们此前从未接到相关信息的入户宣传,也从不知道孙某坤已被撤销代办员身份。村民梁某永认为,孙某坤作为特殊工作人员,就算其被撤销,信用社也应当做到后期监管、回访,以及对她后来的长期大量存款活动进行重视、查询。
据了解,早在2006年,因农村信用社信用代办站、邮政储蓄机构代办机构违规经营严重,违法违规案件频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便向除西藏外的各地银监局发布了《关于清理农村信用社信用代办站、邮政储蓄机构代办机构的通知》。要求除了撤除农村信用社信用代办站和邮政储蓄机构代办机构,还需清理包括代办合同(协议)文书,代办员及其存贷款业务、账务、印章、业务周转金等。
↑2008年,银监会曾发布已撤销农村信用代办站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
2008年,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又发布了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已撤销农村信用代办站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其中提到原代办员非法吸收村民存款的典型案例,要求如发现已解聘代办员仍在冒用原来身份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要立即向监管部门、上级主管机构、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报告,迅速组织精干人员进行彻底清查,防止风险蔓延。
该通知还提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加大撤销代办站工作宣传力度,对已撤销代办站和取消代办资格的代办员,除采取公告形式外,还要发挥村委会密切联系村民的作用,确保每一户村民知晓。
↑警方曾出具的受案回执
梁某永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在警方介入调查后不久,因孙某坤死亡,警方先是以“梁某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进行立案,后又因梁某华死亡,将他们夫妻的儿子梁某某给拘留控制,“警方把事情移交给检察院后,检察院又把案子移交给了法院,目前法院已经进行了立案。”
对于此事,赵县公安局一名经侦办案人员向储户代表们称,目前无法证明孙某坤与赵县联社的关系,“如果孙某坤确实和信用社有关系,法院可以判(信用社承担)民事责任。”
而赵县联社的相关工作人员则一直以事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为由,拒绝回应任何问题。
↑孙某坤家中的代办点照片
在离开大安六村前,红星新闻记者在村民的带领下来到在村中临街位置,孙某坤家就在街边一拐角处。红星新闻记者观察到,孙某坤家除有一个可供车辆进出的大门外,其旁边还设有一个可供两人并排同行的小门。通过门外的窗户,能清楚看到房间内里如银行窗口一样的装修陈设。
尽管孙某坤家已人去楼空,不会再有人打开门为村民办理存储业务,但路过的村民仍会停下脚步不时的向房间里张望一阵。
红星新闻记者 罗梦婕 发自河北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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